【音频解读】
【文字解读】
一、政策出台背景
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、技术负责人、施工员、质量员、标准员、材料员、机械员、劳务员、资料员(以下统称"现场管理人员")履职行为,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数字化转型,实现现场履职即时留痕、过程资料同步生成、项目完工即具备验收资料基础条件,参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、监理人员数字化履职模式,结合总包、专业分包、劳务分包全链条管理特点,依托穗建通开展现场管理人员数字化履职,制定本通知。
二、政策核心目标
1.规范履职行为,实现到岗可核验、记录可追溯、整改可闭环、履职可评价;
2.推动纸质资料电子化,减轻内业负担,推动管理人员回归现场管理本职;
3.压实总包及各分包主体责任,杜绝虚假分包、以包代管、代履职代做资料;
4.坚持监管与市场服务分离,保障企业自主选择权,优化营商环境;
5.健全数字化监测核查闭环,强化精准监管,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。
三、核心条款解读
(一)总体原则
明确五项原则:一是履职记录同步生成,以"一照片一描述"原始记录作为岗位资料唯一依据;二是岗位资料全面电子化,按广东省统一用表规范格式;三是总包分包权责分立,严禁总包代分包履职、代填资料;四是监管与市场服务分离,政府定底线、第三方供功能;五是标准统一、方式自主,鼓励AI辅助减负,保留手工填报渠道,不将第三方应用作为履职合格前置条件。
(二)人员及项目信息管理
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,穗建通自动调取总承包单位项目管理团队信息并纳入人员管理库,各岗位及分包单位人员首次到岗前完成信息录入并关联项目。人员变更通过穗建通线上申请,经施工单位审核、报建设单位同意后留存记录;突发疾病、紧急离职等特殊情况可先行变更,24小时内补齐交接资料,保障现场管理不间断。
(三)数字化履职基本要求
一是即时现场留底,开展晨会、巡查、交底、验收等工作时实时上传照片及文字描述,自动记录时间、地理位置并添加防伪标识;二是资料同步生成,施工日志、技术交底、质量检查、物资台账等全部资料须基于现场原始记录独立生成,无原始记录不得编制补录;三是按期归档,日常资料当日归集,阶段性资料办结后及时上传,逐步实现竣工时全套电子档案同步完备;四是问题闭环管理,发现质量、安全等问题实现交办、整改、复查、销号全流程线上流转。
(四)第三方应用接入与应用
穗建通不内置施工岗位专项业务功能,全岗位履职操作通过第三方应用接入实现。运营单位统一制定接口标准,允许符合要求的第三方应用及AI服务接入供企业自主选用,任何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,手工填报同等满足履职要求。第三方应用须具备离线缓存、实时上传、资料自动生成、数据安全可控等能力,运营单位承担数据质量审核责任,施工单位对数据真实性、合法性承担主体责任。
(五)企业自建系统对接
支持总包、分包单位分别自建信息化系统,按公开API接口及数据标准与穗建通对接,实时推送签到、巡检、日志、资料、整改、预警等信息。各单位对报送数据真实性、合法性承担主体责任,因系统故障未及时推送的,经核实后不作异常处理。
(六)监测、核查与应用
穗建通区分总包、分包责任主体开展日常监测,对未按时上传、归档的单位及人员分级发送提醒。监管人员收到预警后,结合项目风险等级优先线上核查,仅对多次预警、高风险项目开展现场核查,重点查处总包代分包履职、虚假分包、人员脱岗、资料造假等行为。将到岗率、记录完整率、归档及时率、问题闭环率等指标作为动态监管、评优评先及项目验收参考,对质量问题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处理。
(七)系统服务及工作要求
企业可通过广州市房屋建筑施工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平台首页(http://portal.gz-szcj.com:8000/yypt/user/login)扫码下载穗建通,技术问题可通过答疑QQ群(1064357292)或拨打服务电话18602058846咨询。原"广州住建APP"企业端业务将逐步迁移至穗建通。总承包单位履行总包统一管理职责,督促分包落实要求;各分包单位独立承担履职主体责任;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;住建部门严查以包代管、虚假分包、代履职代做资料等行为。
四、热点问题答疑
问题1:"一照片一描述"是否增加负担?是否强制购买第三方应用人工智能服务?
答:不会增加负担。通知鼓励运用AI技术简化资料编制,"一照片一描述"旨在保障履职记录真实可追溯,从源头杜绝虚假资料。第三方应用人工智能服务由企业自主选用,任何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,穗建通保留手工填报渠道,履职标准完全一致。
问题2:总承包单位能否代分包单位填报履职资料?
答:不能。通知坚持总包分包权责分立,分包单位在服从总包统一管理前提下独立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,严禁总包代为履职、代填资料。监管部门将重点核查此类违规行为,一经查实依法处置。
问题3:施工现场无信号导致上传不及时,会被认定为未履职吗?
答:不会。第三方应用须具备离线缓存功能,离线状态下可正常记录,恢复网络后自动同步视为有效履职。因系统故障未及时推送的,经核实后不作异常处理。
问题4:本通知适用范围及实施时间?
答: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及综合管廊项目,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。原"广州住建APP"企业端业务将逐步迁移至穗建通,过渡期安排另行通知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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